欢迎访问 商品质量安全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法纪通报 > 正文

生命重于泰山 毒菇请勿采食

发布时间:2021-06-25 作者: 来源: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随着雨季的来临,许多地方野生蘑菇如雨后春笋,不禁让人产生大快朵颐、一饱口福的欲望。野生蘑菇生长以夏秋季节为主,多产于山区、高原等地,近年来各地因误食野生毒蘑菇导致中毒死亡事件屡屡发生。我国的毒蘑菇种类繁多,分布广泛,为有效防控误食野生毒蘑菇中毒,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出风险预警提示,提醒广大群众注意以下几点:

  一、毒蘑菇毒素稳定,生熟皆不可食用

  毒蘑菇毒素化学性质比较稳定,耐高温、耐干燥、耐酸碱,一般烹调加工不能破坏其毒性,因此切记:新鲜毒蘑菇和煮熟后的毒蘑菇均不可食用。

  二、出现状况别大意,及时救治很关键

  野生蘑菇种类繁多,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误食中毒后往往病情凶险,病死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中毒后的临床表现各异,主要有脏器损害等症状恶心、呕吐、流涎、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严重者可死亡。一旦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现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中毒者,并尽快就医。

  三、可食蘑菇需煮熟,稍安勿躁慢食用

  对于可食用的蘑菇,在未经煮熟前不可食用,因为许多食用蘑菇含有刺激性或有毒物质,需经彻底煮熟后才可破坏这些物质。消费者在食用可食菌类时请“稍安勿躁”,待熟透后再吃。

  四、传统套路不可靠,谨慎鉴别保平安

  (一)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需要专业机构,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鉴别方法,民间流传的一些识别方法经证明并不可靠,不可轻易相信。

  (二)在有采食野生蘑菇习俗的地区,消费者切勿采集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人命关天,冒险的事不可轻为。

  (三)学校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农村自办宴席、建筑工地食堂等消费者集中区域,不得在食材中使用未经识别的野生蘑菇,以防群体性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发生。

  (四)在野生蘑菇采食期,产菇和有采食野生蘑菇习惯地区的有关单位应通过各种形式科普宣传,广而告之公众,提醒不要随意采摘、食用野生蘑菇。在发生过误食毒蘑菇中毒的地方,建议竖立附有毒蘑菇照片的警示牌;同时,根据各地误食毒蘑菇中毒特点,结合气温、湿度、降雨量等因素,在蘑菇丰产期前进行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菇虽味美谨慎食。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对人体危害极大,预防毒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要随意采食野生蘑菇。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538/2021/6/23/717127ab568c443a9f944d068e4964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