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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就餐知多少 ——关于夏季餐饮消费的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2021-07-10 作者: 来源: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大大小小的街道上和巷子里,一眼望去,各式各样的餐馆、小吃店遍地开花,可谓不拘一格、别开生面。家庭聚餐、公司团建或好友小聚,一般都会选择外出就餐,品尝人间美味。目前,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消费者除了在公共场所亮码通行、文明就餐,自觉使用公筷、公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以外,还应该注意哪些呢?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邀食品安全专家为大家准备了几点安全小贴士:

  外出就餐怎么吃?

  

  

  

  

  

  1.选择证照齐全、悬挂“笑脸”、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服务单位消费,自觉抵制到无证餐饮单位消费。

  2.谨慎购买路边摊贩出售的食物,特别是自制凉拌菜、生食水产品、生食蔬菜水果等风险较高的食品。如果其从业人员携带伤寒沙门菌或者志贺菌等食源性致病菌,在制作食品过程中就有污染食品而导致食源性疾病发生的风险。如直接将食品裸露在无保障措施的环境中,无温度控制措施且生熟不分,在食品中容易因交叉污染微生物增殖导致食物变质腐败,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带来风险。

  3.合理控制点菜量,倡导光盘行动。多点热菜、少点冷菜,不选择以来历不明的野生动植物和野生菌类为原料的菜肴;自觉抵制国家明令禁止的野生动物、畜禽及水产品;少吃烧烤类食物;注意餐饮具卫生,不暴饮暴食。

  

  

  

  

  

  

  

  

  

  食源性疾病怎么预防?

  夏季食源性疾病以食源性致病细菌为主,副溶血性弧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都是造成食源性疾病暴发的病原微生物。

  1.副溶血性弧菌主要存在于海产品中,中毒后以急性起病、腹痛、呕吐、腹泻及水样便为主要症状,要避免生吃海产品,以免“中招”。

  2.沙门氏菌广泛分布于自然界中,是人畜共患疾病病原菌,中毒后典型症状包括发热、恶心、呕吐、腹泻及腹部绞痛等。动物性食物容易受其污染,如畜禽肉类、蛋类,选择彻底烧熟煮透的动物性食品,不吃生的或者半生的鸡蛋,不喝未经处理的生牛奶。

  3.金黄色葡萄球菌也广泛存在于自然环境中,在适当的条件下,能够产生肠毒素,引起食物中毒,中毒后起病急骤,有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呕吐最为突出。饭前便后洗手,不要食用生的食物,不饮用生水,食物最好现做现吃避免被污染。

  4.有些食物本身就含有毒素,且通过烹调也不能去除,毒蘑菇就是典型的例子;有些食物的毒素经过正确的烹调加工是可以去除的,但是如果烹调处理不当,也可能引起中毒,比如未煮熟的四季豆、发芽马铃薯、河豚鱼等,食用上述食物时都需谨慎。

  

  

   

  吃不完的食物怎么办?

  1.“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打包餐桌上的剩菜是一种美德,打包的食物要分类装好,并及时放入冰箱;一般水分较少的食物适合打包回家食用。

  2.绿叶蔬菜不打包。做好的绿叶蔬菜放置一段时间后,非但营养价值已破坏,还会产生亚硝酸盐。亚硝酸盐本身并不致癌,致癌的是亚硝胺。亚硝胺是部分亚硝酸盐在体内与胺类物质结合的产物。不同种类的蔬菜在相同储藏条件下,亚硝酸盐的生成量是不一致的。

  3.高蛋白高脂肪食物慎打包。一些高蛋白高脂肪的剩菜,如海鲜、肉类,蛋白质和脂肪在细菌的作用下,大部分都会产生有害物质,如硫化氢、胺、酚等,这些物质会损伤人的肝、肾功能。

  4.打包回家的剩菜不宜储存时间过长,所有打包食物再次食用时必须彻底加热,确保食物中心温度维持70℃5分钟。

  

  

   

  发现异常怎么维权?

  1.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食品或发现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

  2.就餐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好可疑食品样品及消费票据、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于排查致病原因和后续处理。

  

  执笔人——刘玲君 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审稿专家——杨小蓉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校   核——四川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538/2021/7/9/86ca481ace2e4f69be7c74b63152b00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