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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通过共享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反复投诉汽车维修纠纷

发布时间:2023-10-18 作者: 来源: 浙江消费维权网

   日前,衢江区消保委通过共享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反复投诉汽车维修纠纷。

   消费者余某投诉称,2021年6月在衢江区振兴东路某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汽车(358000元),2021年10月曾出现传动系统故障,2023年4月又出现传动系统故障,5月修理之后,6月又出现传动系统故障。之后车辆进行检测,4S店告知车辆冷却液里有沙子,对此投诉人不认可,认为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要求换车,请相关部门处理。

   接到投诉后衢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到该汽车4S店现场核查,4S店售后负责人表示已在第一时间联系汽车厂商,汽车厂家以未达到汽车的三包退换规定无法给予退换服务。由于车辆冷却液里进了沙子,造成部分零件磨损,车辆维修需要更换这部分零件,水箱可以清洗,但水箱的结构是曲折的不能保证100%清洗干净,是否要更换需要与投诉人商定。因为沙子不可能是4S店的原因所导致进入的,维修的费用需要双方分担。执法人员召集双方进行调解,但投诉人坚持其车子都是4S店保养的,沙子不是他的原因,是车子质量原因,不愿意承担任何维修费用。双方态度都坚决且较为激烈,调解无果。之后投诉人反复通过信访、12345等进行投诉要求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衢江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经过多次调解,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为此,2023年9月1日,衢江区消保委介入引导双方通过“共享法庭”进行联合调解。最终在衢江区法院法官、衢江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及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由投诉人承担2000元维修费用,其他的维修费用由4S店负责。4S店将该问题车辆维修至正常状态,并承担今后非人为前提下出现相同问题的维修责任。

   通过“共享法庭”现场调解,双方对处理结果都表示认可,成功化解了这起困扰双方3个月之久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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